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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加油站

文號
41-101-090023
裁罰機關
平鎮區
處分日期
2012/09/11
違規日期
2012/09/1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二段一二三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公廁編號1000310010-C-00473
統一編號
2310775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