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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50026
- 處分日期
- 2019/05/16
- 違規日期
- 2018/08/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07年8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承租本市大寮區光明路一段104巷35弄98之1號旁土地(大寮區赤崁段潮州寮小段5736、5738地號),該址堆置廢木材、廢漁網、含泡棉鋁皮、廢鐵、營建廢棄物及垃圾子車等,並停放貴公司清除車輛(558-BU、ZY-783)及鏟土機,查貴公司領有106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110號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申請貯存場或轉運站,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裁處,併予加重處分金額百分之一百。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鳳甲二街一二五巷六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光明路一段104巷35弄98之1號旁土地(大寮區赤崁段潮州寮小段5736、5738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