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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信德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文號
30-100-110003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1/11/15
違規日期
2011/10/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1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三義鄉西湖村伯公坑四○之二一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三義鄉西湖村伯公坑40之21號
統一編號
8940164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