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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50009
- 處分日期
- 2017/05/09
- 違規日期
- 2016/05/1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68,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並請於106年6月16日前檢具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出具之水質檢測報告等資料,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裁處,另有關貴公司違反水污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限期改善,因貴公司業於106年3月9日完成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變更,並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本府不另予限期改善。限改日期:106年06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國聖里國聖路一七五巷一二一弄六九之二、六九之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國聖里國聖路一七五巷一二一弄六九之二、六九之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