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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90011
- 處分日期
- 2020/09/10
- 違規日期
- 2020/06/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安南區從事其他金屬表面處理程序(M01),經本局109年6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安南區南工科一廠稽查,是日正常操作,經查現場新增脫脂槽、酸洗槽及磷酸槽各1槽,噴砂機2台;洗滌塔(A117)前端新增一套實驗機台;另新增一組金屬表面處理程序操作中,惟污染防制設備無洗滌液未正常操作。M01製程未依許可證內容規定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仁愛街三九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塩田里本田路二段五○○號A、B、E、F、G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