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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洋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11-09000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9/07
違規日期
2022/07/2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11年7年22日接獲民眾陳情前往稽查時,發現於北平路與學堂路口排水溝正有一股含浮渣廢水排放,經沿線巡查為貴公司廠區所排放,現場採集水樣送驗;經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廠稽查,貴公司係從事冷凍食品加工作業,廠區內已設有5道廢水處理過濾設備,惟當日所排放之廢水係員工清洗最後一道處理程序(放流桶)之底泥所排出,水質化驗結果:懸浮固體242 mg/L(標準限值 為30 mg/L)、生化需氧量700mg/L(標準限值為30mg/L)、化學需氧量910 mg/L(標準限值為100mg/L),顯未符合食品製造業放流水標準,造成污染影響水體品質,查貴公司所有工廠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己達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正興路七號一八樓之三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學堂路2-5號
統一編號
1316879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