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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00028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違規日期
- 2018/07/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緣本局稽查人員107年07月06日會同環佑實業有限公司及道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公告方法(粒狀污染物:NIEA A101.75C、二氧化硫:NIEA A413.75C、氮氧化物:NIEA A411.75C)執行貴公司M02製程排放管道(P202)粒狀污染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採樣,檢測結果:二氧化硫濃度實測校正值126ppm、氮氧化物濃度實測校正值187ppm,未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授權所訂之高雄市燃燒設備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00ppm(二氧化硫)及150ppm(氮氧化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安招里成大街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安招里成大街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