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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120028
- 處分日期
- 2021/12/27
- 違規日期
- 2021/11/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0年11月1日11時30分派員至貴公司會同貴公司人員於所屬排放口採集異味污染物代表性樣品1組,依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NIEA A201.14A)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濃度值為412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高度:20.82公尺;管道高度大於18公尺,小於等於50公尺者)排放標準值200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鳳宮里中鋼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