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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40022
- 處分日期
- 2024/04/15
- 違規日期
- 2023/10/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8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2年9月24日及10月27日派員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至本市新屋區埔工路325-1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該址收受砂土洗砂作業,以水為載體,破碎水洗大粒徑土方,經圓篩機(篩徑0.4公分及2公分)及泥砂分離機篩選分離出產品規格為粒徑0.4公分~2公分細砂之產品、非產品之無機性污泥(D-0902,粒徑小於0.4公分非細砂產品之含高濃度懸浮固體無機性污泥)、土木及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含洗砂篩出粒徑大於2公分廢木屑、廢塑膠等輕質廢棄物混合物及非屬洗砂作業廢棄物大塊垃圾、廢木材)等事業廢棄物,已屬環境部公告之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二)登記資本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逕行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東社里明德路一一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埔工路325-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