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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10004
- 處分日期
- 2023/11/03
- 違規日期
- 2023/09/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樹林廠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勾稽資料及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申報112年2月製造程序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廢棄物代碼:C-0301)產出量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最大月總產生量10%以上,及現場稽查發現使用原物料與本局111年3月28日審核貴公司提報通過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一致,惟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立德路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242號6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