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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達寶業有限公司

文號
44-111-110003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2/12/06
違規日期
2022/10/2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案為清除機構例行稽查,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依規定於每月十日(111年10月10日)前主動連線申報期前月(111年9月)之營運紀錄,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相關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埤角二之一五一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埤角二之一五一號
統一編號
28807054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