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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110003
- 處分日期
- 2022/11/17
- 違規日期
- 2022/08/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環科廠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號:111桃園市廢甲處字第0033號),經本局於111年8月25日派員至貴事業環科廠稽查,查獲現場未標示事項如下:(一)地下室電器室貯存廢氫氟酸(貝克桶)未有標示。(二)一樓廠區銅及其化合物(總銅)(C-0110)未標示廢棄物成分(代碼)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三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三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