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05-090021
- 處分日期
- 2016/09/13
- 違規日期
- 2016/07/2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561,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61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分公司已於105年9月5日隆后廠字第16112號函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且依限於105年9月14日以隆后廠字第16118號函送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含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送交本局報請查驗,本局將派員前往複查。限改日期:105年09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三段二號、星科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三豐路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