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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30024
- 處分日期
- 2023/03/20
- 違規日期
- 2022/07/2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11年7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責人員查核作業,貴公司領有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2)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578-04號),依規應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查核時發現姚○○擔任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同時兼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及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孟春里中山路二段三二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孟春里中山路二段三二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