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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雄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050059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5/30
違規日期
2018/01/0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月8日派員督察建雄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成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發現建雄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05年向成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購買之貝克桶裝藥品,用畢空桶並無確實交還成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開空桶廢棄物未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後庄里民忠街二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後庄里里民忠街22號
統一編號
2223758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