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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60028
- 處分日期
- 2025/06/23
- 違規日期
- 2025/06/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4年6月19日來函敘及,位於本市前鎮區成功二路9號 (本市前鎮區經貿段四小段3、3-1、3-2地號)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4年3月5日(114)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070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管制編號E114E93006-1)在案,惟現場已先行動工拆除,查旨揭工程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二一號五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