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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慶企業社

文號
30-099-120008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0/12/09
違規日期
2010/10/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罰鍰金額
NT$8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並限期100年2月25日前,檢具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0年02月25日。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溪湖鎮二溪路大突巷五二之一○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溪湖鎮大突里二溪路大突巷52之10號
統一編號
2181681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