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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恩發泡體有限公司

文號
34-107-060001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8/06/14
違規日期
2018/05/1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業者有運送毒化物二異氰酸甲苯之行為,惟經查業者未設置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已違反行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斗南鎮林子里連芳一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斗南鎮
統一編號
2358132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