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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登畜牧場

文號
30-107-060054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06/28
違規日期
2018/05/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未依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臺端於107年8月15日前備齊相關申請文件向本局提出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變更申請或恢復原許可登記事項運作,屆時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外埔區二崁路三八五巷八○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外埔區二崁路62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