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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達食品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050012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9/05/09
違規日期
2019/03/1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公司,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3月12日派員進行稽查時,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238mg/L(放流水標準:80mg/L);化學需氧量439mg/L(放流水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元長鄉山內村安務七五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元長鄉山內村安務七五號
統一編號
5317764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