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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030010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7/03/13
違規日期
2016/12/0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7號設廠,從事印染整理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6)(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206-00)及熱媒加熱程序(M07)(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263-00)操作許可證。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5年12月7日及8日派員前往督察,督察結果,貴公司燃材鍋爐(E601、E701)係使用廢木材為燃料,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燃料木材不符;另查核時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6)之脈動式集塵器(A603)前方進氣管線處加設活性碳噴注設備,該設備未核定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且開啟吸附設備(A604)發現其原有吸附櫃損壞,致其內僅有2座吸附櫃裝填活性碳,其餘部分係鋪灑於平台上,且未依操作許可證核定更換周期進行活性碳更換,核屬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貴公司於106年5月24日前改善完成,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將依法處以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七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七號
統一編號
2500314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