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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70002
- 處分日期
- 2025/07/01
- 違規日期
- 2025/05/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宮辦理清保宮店舖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新市區華興段192、193、196、200地號),領有拆除執照((113)南工拆字第00510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4年5月21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部份已拆除,是貴宮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華興街六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華興段192、193、196、20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