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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1-108-010294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01/31
違規日期
2018/11/27
違反法條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
罰鍰金額
NT$3,6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市安南區公所通報安南區土城段113、113-1、113-2、114、114-1、114-2、115、115-1、115-2地號環境髒亂,空地雜草叢生高度逾一百公分以上未刈除,影響環境公共衛生及市容觀瞻,並於107年5月10日函文臺端,限期於文到10日內改善;本市安南區公所於107年5月28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已違反本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暨第2項規定,本局以107年7月24日環清廢裁字第107071875號裁處書裁處3,600元罰鍰,並限期於107年8月13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惟經本局於107年8月31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雜草高度逾一百公分仍未刈除,違反本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經本局以107年10月16日環清廢裁字第1070102745號裁處書裁處3,600元罰鍰,並限期於107年11月5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07年11月27日派員前往複查,雜草高度逾一百公分以上仍未刈除。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限改條件:刈除高度逾100公分之雜草。限改日期:108年02月25日。
裁處依據
違反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之規定,並依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青砂街一段四一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土城段113、113-1、113-2、114、114-1、114-2、115、115-1、115-2地號
統一編號
9733001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