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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60026
- 處分日期
- 2023/06/27
- 違規日期
- 2023/04/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廠於本市大寮區過溪里莒光一街8號從事發泡級聚苯乙烯化學製造程序(M01),經本局人員112年04月27日至貴廠前開製程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共計3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已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已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分別為:1、元件編號:021120427023F;流體組成:苯乙烯;洩漏淨檢值:6,146.87ppm。2、元件編號:021120427084F;流體組成:苯乙烯;洩漏淨檢值:45,696.01ppm。3、元件編號:021120427171A;流體組成:苯乙烯;洩漏淨檢值:2,980.84ppm。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莒光一街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莒光一街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