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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50005
- 處分日期
- 2018/05/09
- 違規日期
- 2018/04/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4月24日至貴公司(六堵廠)稽查,勾稽106年12月至107年2月「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發現貴公司(六堵廠)106年12月至107年2月廢棄物(D-2409廢藥品(人體或動物使用者))產出申報異常、107年2月廢棄物(B-03301-奈胺<毒性化學物質第一類>)質量不平衡及107年2月有害性(C-0599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產出或貯存申報異常,上述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另查現場貯存有害性廢棄物(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前次為105年10月份清運,惟勾稽106年12月至107年2月「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尚無清運紀錄,上述業已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 7 條規定略以:「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方法..貯存以一年為限,其須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二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並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超過一年。 」。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工建西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工建西路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