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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30027
 
            
            
            
                
- 處分日期
 
                - 2020/03/19
 
            
            
                
- 違規日期
 
                - 2020/02/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田單二街八、一○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2月12日稽查貴公司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251-01號),於現場稽查發現該製程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記錄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填充式水洗塔洗滌液更換頻率、更換量、每日檢查加藥量、塔體是否外、採樣設施每月之檢查、保養及集氣設備抽風量、風速等資料,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田單二街八、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田單二街八、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