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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60005
- 處分日期
- 2024/06/18
- 違規日期
- 2024/04/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4月11日至貴機構稽查並提醒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有效期限於113年5月31日止,請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規定提出展延申請,惟查貴機構迄今尚未依前揭辦法第9條規定辦理展延,屆期未取得者,原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失其效力,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略以:「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併同法第52條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17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暖暖區源遠路二五四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暖暖區源遠路二五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