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中國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碳煙廠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中國合成橡膠股份有限公司碳煙廠

文號
20-107-08001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8/12
違規日期
2018/07/1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民眾提供佐證照片,經檢視照片中有明顯粒狀汚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情事,本局於107年7月16日15時0分派員至貴廠並提供照片供確認,經貴廠人員檢視照片後確認為係碳黑製造程序(編號:M02),於是(16)日10時30分迴流風車因人員維護不當,正反轉接點錯接導致跳車,袋式分離器(編號:E202)操作呈正壓狀態,製程內氣體及碳煙由製程頂部緊急排放管道排放,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石化四路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石化四路一號
統一編號
0438211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