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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040008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4/11
違規日期
2019/01/0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地址:臺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執行生煤含硫份、灰份及熱值稽查檢測作業,檢測結果該廠生煤含硫份為0.59%,不符合本市自治條例及生煤使用許可證核定生煤含硫份應小於0.5%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2項暨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因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後續生煤含硫份檢測結果已符合標準,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2項及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0條暨同法第64條第1款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二四二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一號
統一編號
0379590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