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嘉宏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嘉宏畜牧場

文號
41-109-05000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0/05/02
違規日期
2020/03/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於芳苑鄉芳北段487-2地號從事雞隻飼養作業,飼養30000多隻雞,於該場後方堆放雞糞,經本局於109年3月18日派員查證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段二之三地號(整編完為芳北段○二三二○一八八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芳北段487-2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