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汰原實業有限公司

文號
20-109-030019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3/10
違規日期
2020/01/0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5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汰原實業有限公司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327-03號),本局於109年1月3日及108年12月16日派員至汰原實業有限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M04製程正常運作中,查108年11月26日執行P401定檢,粒狀物濃度為98mg/Nm3(排放標準30 mg/Nm3),二氧化硫濃度為291ppm(排放標準為35ppm),上述定檢結果已超出污染物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臺中市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5月15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9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臺中市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第62條第2項規定裁處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台西南路二二○巷三五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台西南路二二○巷三五號
統一編號
9699285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