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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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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2-112-010003
- 處分日期
- 2023/01/04
- 違規日期
- 2022/07/19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2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經本局於環境用藥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於110年12月份至111年6月份病媒防治業施作紀錄,本局於111年7月19日派員稽查確認,貴公司未依規定於每月10日前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病媒防治業施作紀錄,顯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2條暨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9條第5款暨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附表項次1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二王里南工街二一二巷一三弄三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二王里南工街二一二巷一三弄三四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