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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70025
 
            
            
            
                
- 處分日期
 
                - 2021/07/09
 
            
            
                
- 違規日期
 
                - 2021/06/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110年勾稽專案,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區間:109年1月~12月),貴公司觀音廠聯單申報異常,未依規定時間內再利用完成(聯單號碼:H53A358010900065、H53A358010900108、H53A358010900123、H53A358010900094、H53A358010900066、H53A358010900075、P580177310900459),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大同一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大同一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