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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2-110004
- 處分日期
- 2023/11/06
- 違規日期
- 2023/04/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4月28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業務二組、貴公司及百茂報關股份有限公司等人員,至高雄港63號碼頭共同會勘,貴公司報運出口TANTALUM SCRAP(出口報單號碼:第BD/12/183/E0229號)一批,該批貨物僅一袋以太空包盛裝,現場以X射線螢光光譜儀(XRF)儀器分析檢測主要成分為鉭金屬,認定該批貨物屬其他單一非有害廢金屬或金屬廢料混合物(D-1399),非屬環保署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逕自輸出事業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7)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鼎泰里鼎瑞街三號一四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鎮港路18號(高雄港63號碼頭集中查驗區)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