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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雄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01002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1/14
違規日期
2018/11/0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現場設置有金屬熱處理設備,屬公告第四批第一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經本局人員於107年11月7日稽查發現,未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已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改善:108年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阿蓮區阿蓮里民族路400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阿蓮區阿蓮里民族路400號
統一編號
886869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