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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50019
- 處分日期
- 2021/05/24
- 違規日期
- 2021/03/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臺中市太平區光德路239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於110年3月1日17時55分及3月3日10時45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防銹油貯存設施產生之廢油未有效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之設備或措施,致有油污溢流至廠外致地面產生黑色污漬,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第2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案違規部份貴公司已立即清除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 光德路23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