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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發廠

文號
40-110-100014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10/12
違規日期
2021/08/2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貴公司來函申請延長含汞之廢照明光源(燈管、燈泡)(非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者),且乾基每公斤汞濃度達二百六十毫克以上者(C-0173)貯存期限,本局110年8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含汞之廢照明光源(燈管、燈泡)(非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者),且乾基每公斤汞濃度達二百六十毫克以上者(C-0173)、其他腐蝕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C-0299)實際貯存區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大有一街二七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大有一街27號
統一編號
8486079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