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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10033
- 處分日期
- 2021/01/15
- 違規日期
- 2020/09/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9月3日派員至臺中市外埔區水美南段412地號進行稽查作業,貴公司於該地號進行土石堆置,經測量堆置體積達13,626m3,符合許可公告第5批堆置場作業程序,實際堆置量達3000m3以上之條件,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並限期於110年2月26日前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申請。限改日期:110年02月26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東區富台里富台街六二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外埔區二崁路385巷農地(水美南段412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