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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10010
- 處分日期
- 2024/01/16
- 違規日期
- 2023/10/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M04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許可證號: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1123-**號),其固定污染源燃氣鍋爐(E402)所屬排放管道P402未依規定完成氮氧化物111年度定期檢測及申報作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同條第2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工二工業區工四路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東林里工四路一九、二一、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