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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50005
- 處分日期
- 2017/05/01
- 違規日期
- 2017/03/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6年3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金屬電鍍處理程序所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鋼鐵工業鋼材加工或浸置之廢酸液」(A-7201),自105年2月28日產出0.38噸後即貯存於廠內,貯存期限已逾一年(106年2月28日)以上,惟貴公司遲於106年3月13日科德環字第106031301號函申請延長貯存,未按規定於貯存期限屆滿二個月(溯至105年12月28日)前提出申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8號規定,罰鍰新臺幣6萬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同利路三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同利路3-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