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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自助洗車場

文號
22-113-12004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4/12/04
違規日期
2024/09/17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新屋區中華路329-1號經營之自助洗車場(市招:新屋自助洗車場),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17日(星期二)7時20分派員稽查,發現臺端經營之洗車場於公告禁止時段提供動力機械(高壓水槍)予顧客進行洗車行為,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新屋里中華路三二九之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329之1號
統一編號
8752225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