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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7-100001
- 處分日期
- 2018/10/23
- 違規日期
- 2018/10/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10月5日派員至貴處所辦理「苗栗縣北橫公路斗煥坪至三灣段工程-道路」營建工地現場查核,經查核結果,發現該營建工地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計有以下缺失:(ㄧ)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二)車行路徑—未設置車行路徑防制設施(嚴重缺失);(三)裸露地表-實施面積未達一級標準80%,缺失點數共計18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第9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斗煥坪平安橋旁
- 更新時間
- 2025/05/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