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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京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090019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0/09/21
違規日期
2020/04/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109年7月勾稽資料顯示,貴公司於109年4月至109年6月份,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 (製程代碼:000000)及電燈泡及燈管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80042)產出之廢棄物,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廠內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六六九號一樓
違規地址
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669號1樓
統一編號
5314325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