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
- 文號
- 20-110-010003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21/01/18
- 違規日期
- 2020/03/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所設「嘉義縣鹿草垃圾焚化廠」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3月23日查核「嘉義縣固定污染源自動連線監測系統」發現未有該廠排放管道(P101、P201)109年2月份監測紀錄檔,未依規定傳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鹿草鄉豐稠村馬稠後農場60號
- 統一編號
- 66015102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