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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40007
- 處分日期
- 2025/04/07
- 違規日期
- 2025/03/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3月7日10時19分使用本局人工智慧系統監控發現有濃煙情形,立即派員於同年月日11時10分派員至現場稽查,經查證為工地室外板模燃燒,經由公司負責人坦承係公司工程人員進行鐵件切割時產生火花,不慎引燃板模導致起火燃燒並產生大量黑煙(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礁溪鄉德陽村德陽路二三一巷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