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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特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20-114-040007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5/04/07
違規日期
2025/03/0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24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3月7日10時19分使用本局人工智慧系統監控發現有濃煙情形,立即派員於同年月日11時10分派員至現場稽查,經查證為工地室外板模燃燒,經由公司負責人坦承係公司工程人員進行鐵件切割時產生火花,不慎引燃板模導致起火燃燒並產生大量黑煙(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礁溪鄉德陽村德陽路二三一巷四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
統一編號
28892397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