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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聯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070025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9/07/24
違規日期
2019/04/0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1,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之「新店民安段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行為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一七一號一二樓之一
違規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民安段788、788-1、788-3、788-4、797及800等6筆地號等6筆
統一編號
8020195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