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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120017
- 處分日期
- 2019/12/18
- 違規日期
- 2019/10/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729號號),經以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07年12月份至108年9月份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未申報108年1月份營運紀錄及逾期申報108年7月份營運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深坑區翠谷街八一巷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深坑區翠谷街八一巷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