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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豐化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0-030016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1/03/25
違規日期
2019/09/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
罰鍰金額
NT$39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9月19日派員前往勘察,於貴公司廢(污)水處理單元T01-07測得導電度為120.4ms/cm(120,400μs/cm),高架放流槽(納管前架高之B型採樣設施)導電度為352μs/cm,依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所載,T01-08係放流槽,T01-08單元前後水質相同,未有處理功能,稽查當日測得導電度為350μs/cm,確與高架放流槽導電度相仿。按前揭事實貴公司放流水低於前一處理設施處理後廢(污)水導電度之百分之八十,屬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10條第1項第3款所定廢(污)水(前)處理設施未維持正常操作規定,核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下稱水污法)第18條之1第4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9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復興路六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復興路六號
統一編號
3328834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