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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利榮資源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050014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05/06
違規日期
2017/12/0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自106年7月起收受之廢玻璃堆置於剛○機械有限公司仁德廠內未進行再利用卻上網申報再利用完成,未正確申報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完成日期、數量、再利用用途。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三○之一○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中生里中洲76號之10號.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30之10號
統一編號
2424480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