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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40029
- 處分日期
- 2025/04/24
- 違規日期
- 2025/02/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4年2月18日會同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前往本市龜山區大坑路三段527之1號稽查,貴公司於該址設立工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查製程係為原料(熱固化粉末塗料)>粉體塗裝>烤箱>成品,惟貴公司將廠內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約10包太空包),以一車新臺幣2萬元交由自然人(洪任廷)清除,惟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致使貴公司產出之一般事業棄物疑似○○載運至宜蘭縣礁溪鄉保安段558之1地號土地棄置。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44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三○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大坑路三段527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